为做好学校2025年新生体检工作,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遴选一家具备体检资质机构为新生提供体检服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新生体检服务
体检对象 | 人数 | 预算金额(元) |
2025级新生 | 约5537人 (青山湖校区3682人、莲塘校区637人、人武74人、宜春校区754人、进贤校区390人) | 约379790 |
注:新生体检费大专70元/人、五年一贯制50元/人。体检费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参加体检人数。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不接受江西省以外的投标单位;
6.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江西省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独立体检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合法有效。
4.具备体检相关资质,且有独立体检中心。
三、款项支付
体检费用由中标单位向体检个人直接收取。
四、投标单位承诺
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服务要求提供体检服务,未按采购人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6.投标单位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7.投标单位必须对采购人制定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任何负偏离。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电子材料(PDF文件),未提供者视为报名无效
1.提供江西省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独立体检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备独立体检中心的证明材料;
5.近12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六、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提供江西省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独立体检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服务质量承诺书;
5.报价表(按附件2格式);
6.投标单位从事体检工作的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等证明材料;
7.体检项响应表,新生体检必检项目响应表(按附件1格式加盖公章);
8.具备独立体检中心的证明材料;
9.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如未提供,开标现场当场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此项未提供不作为直接废标项);
10.近12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提供一份,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中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外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体检服务及其他要求
1.体检服务
1.1 体检机构为学校2025级新生提供体检服务,且须为完成体检的学生提供装订成册的《个人健康体检报告》。
1.2 体检机构须具备环境良好、独立的体检中心。
1.3 体检中心应配备专门的服务引导员负责咨询、讲解、引导等服务工作。
1.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须附体检项目表。
2.其他要求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体检时间 | 体检机构 | 服务要求 | 收费标准(预算单价) | 必须检查项目 |
1 | 新生 | 约5537人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体检机构 | 机构上门(学校)服务 | 大专70元/人、 五年一贯制50元/人 | 详见附件2:打“√” 对应项目为必检项目 |
2.1 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遵循“谁体检、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根据《江西省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赣教体艺字[2011]32号的要求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2.2 体检机构应当尊重每一位体检者的隐私,不作虚假检测,不出虚假报告。
2.2 体检机构须保证体检质量和服务质量,委派业务技术精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医务人员实施体检工作。学生提供相关医疗咨询。有漏检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补检。
2.3 体检机构体检时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保证使用符合体检要求的药品、试剂、医疗器械和材料。
2.4 学生体检机构需在校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机构需自备专门体检车。
2.5 必须检查项目投标体检机构须完全响应。
八、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要求的电子材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视为报名,邮箱:44785987@qq.com。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整。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程职业学院青云谱校区十楼会议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分标准见附件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6.体检项响应表为新生体检必检项目响应表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无效投标
7.1 投标单位未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的;
7.2 不具备资格要求和不响应“体检服务及其他要求”的。
8.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9.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招生就业处 段老师 13576962776
10.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 徐老师 17770087136
九、其他事项
1.附件为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
2.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3.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1.新生体检必检项目响应表
2.报价表
3.评分标准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