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伟大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劳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继承发扬。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新时代新征程,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调动激发亿万职工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汇聚起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一面跨越时空的鲜艳旗帜: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孕育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用“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共和国的功臣”等赞誉之词,褒扬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翻开历史画卷,“边区工人一面旗帜”赵占魁、“兵工事业开拓者”吴运铎、“铁人”王进喜、“铁路小巨人”巨晓林等一大批忘我奉献、一心为公的劳模形象就会浮现在我们眼前。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勤劳的双手和不懈的奋斗绘就了多彩人生,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坚持“两个结合”的实践成果和生动体现。马克思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孕育形成提供了重要土壤。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的时代结晶。中华民族是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中国人民以自己的勤劳智慧创造了灿烂的历史文明。钻木取火、神农氏教民稼穑、大禹治水的故事广为流传。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农书《齐民要术》,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公元6世纪以前我国劳动人民长期积累的农业生产经验;被称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的《梦溪笔谈》,记述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许多工程技术与科技发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蕴含着鲜明的民族文化基因,与我国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密不可分,充分汲取了中华民族崇尚劳动、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等思想精髓。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植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长期奋斗实践。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孕育、形成和发展,与我们党的奋斗历程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三种精神孕育于革命战争年代,形成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光大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作用。每个时期产生的杰出代表都带有时代的鲜明印记,但无论哪个时期的劳动模范,都会无私地服务他人、服务社会、服务国家,都具有典型的利他性特征。他们既是先辈光荣传统的继承者,也是时代发展的践行者和见证者。榜样蕴藏无穷力量,精神激发奋斗意志。不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始终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来源|《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