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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名单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11-17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江西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由学生在开学一周内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经辅导员与学生联系确认,学院审核,拟对20名学生作保留入学资格处理,446名未报到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将相关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7—2025年11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反映。

联系电话:18579105237



附件:1.2025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2.2025级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