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学校将对莲塘校区办公室及实训设备进行搬迁,搬迁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斗柏路368号,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南路23号;法定代表人:孙江云。
二、项目名称
办公室及实训设备搬迁
三、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 数量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办公室及实训设备搬迁 | 详见附件清单 | - |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营业执照须合法有效。
五、款项支付
中标单位按要求施工完成后,经学院职能部门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按期顺延)。
六、投标单位承诺
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要求提供产品,未按采购人规定履行质保义务。
6.投标单位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7.投标单位必须对采购人提出的搬迁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做任何负偏离。
七、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材料(PDF格式),无提供者视为报名无效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现场勘察时带到勘察现场。
八、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响应文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
5.报价一览表。
6.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
8.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开标时无需提供第3点材料。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须提供至少二份,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中除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外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2025年7月2日上午10:00组织有意向单位统一进行现场勘察(请带好第七条中所要求的材料),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报价。查看现场联系人:罗老师 13755629384。
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5日15:30-16:00,南昌县莲塘镇斗柏路368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现场递交,不接受快递。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5日16:00现场开标,南昌县莲塘镇斗柏路368号办公楼2楼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4.实行二次报价评标法评标。投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第二次报价出现并列最低报价的,由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报价者。无异议后签订相关合同。
5.实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校招标采购小组 阳老师13979116402
吴老师15083841064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办公室及实训设备搬迁清单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6月27日